法律咨询|全职员工合法创业是否可行?

   2025-07-23 kongyu570
核心提示:问题:我在阿联酋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法律对于全职工作期间创业有何规定?如果我创办的企业与现有工作性质相似(我目前在公司人力

问题:我在阿联酋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法律对于全职工作期间创业有何规定?如果我创办的企业与现有工作性质相似(我目前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任职,计划创办的是一家HR咨询公司),这会构成法律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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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在阿联酋,雇员可以注册新公司或成为现有实体的合伙人/股东,前提是雇主出具不反对证明(NOC)予以许可。因此,若你计划在维持现有雇佣关系的同时创办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建议首先取得现任雇主的NOC许可。

此外,若你创办人力资源咨询公司且业务性质与现有工作职责相似,则可能被视为加入雇主竞争对手——前提是你签署的劳动合同包含竞业限制条款。这依据 2021 年第 33 号联邦法令《劳动关系法》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若员工从事的工作使其接触雇主客户或商业秘密,雇主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满后该员工不得在同一行业与雇主竞争或从事任何竞争性业务。”

此类条款应明确限制地域范围、期限及工作类型,以保护雇主的正当商业利益为必要限度,且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合同终止后的2年。

然而,根据2022年关于《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劳动关系条例执行细则》的内阁第1号决议第12条第4款规定,若你与雇主已书面约定当前劳动合同终止后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则雇佣关系存续期间的非竞争条款在离职后将不再适用。该条款明确规定:“允许以书面形式约定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履行非竞争条款。”

如需进一步了解,你可联系阿联酋人力资源部。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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