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本案当事双方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历经十余年,已经打出了多个典型案例,如曾入选2021年最高院典型案例及青岛十大案例,以及入选最高院‘五年百大’典型案例。
企业专利观察在之前的文章中《》,对双方的历史渊源,人员往来,以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过详细的拆解。
也正是因为这场中国著名的知识产权纠纷及结果,或成为这场在荷兰发生纠纷的关键因素之一。
凯赛生物向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提起非法行为诉讼,要求阻止Wegoji进口和销售山东翰霖生物在烟台生产基地制造的LCDA,认为Wego明知故犯的使用侵权的行为。
但是Wego则提出异议,认为凯赛生物在欧洲并无该技术的专利,因此无法在荷兰或欧洲强制执行中国专利。
但是最终,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裁定,Wego自2019年6月1起采购LCDA的行为属非法,因其明知或有意识地接受了重大风险,却未进一步调查这些产品侵犯凯赛生物中国专利的事实。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判决书。本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在荷兰法院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认定Wego理应知晓侵权的日期确定,包括判决Wego需要在其官网发布的声明中,需要有“……直到中国法院在最终且不可上诉的判决中决定凯赛生物的专利不再被侵犯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