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市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实践证明,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本就相辅相成、互相成就。近年来,全市纵深推进“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和“五治一体”基层治理格局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实施高效能治理,全市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谋划“十五五”发展之年,是纵深推进强省会行动、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的重要一年,更加需要我们持续提升治理效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紧抓影响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环节,凝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合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强治理,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市域治理的根本政治保证,在市域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引领作用,具有方向性、决定性意义。要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保持“把方向”的定力,增强“管大局”的能力,发挥“保落实”的作用。要切实发挥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最初一公里”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强治理,必须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是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强化地方性法规有效供给,全力抓好立法计划实施,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切实以良法保障善治。要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监督。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强治理,必须健全完善市域治理制度体系。推进市域治理,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域治理制度体系。要突出市域特色,强化制度供给,围绕市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五大领域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构建具有兰州特色的制度体系。要狠抓制度刚性执行,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强治理,必须着力加强市域治理能力建设。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途径,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基础。要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创造性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推动各级干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市域治理全部活动之中。要提高议事协商能力,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符合民意。要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要提高智慧治理能力,创新治理理念、模式、手段,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升市域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市域治理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地落实、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树牢大抓基层基础的鲜明导向,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打好社会治理“组合拳”,以高效能治理为压舱石,兰州高质量转型发展必将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