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老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需要经过服务人员审核);
3.被保险人(老人)本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足以证明存在意外伤害的相关就诊资料(常见包括: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含社保结算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
5.残疾鉴定报告(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
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伤残及烧伤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及烧伤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6.由相关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交警部门出具的《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派出所出具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等;
7.理赔部门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