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犯罪被告人低龄化特征明显 “两高一部”出台意见明确办案标准

   2025-08-05 kongyu720
核心提示: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当前帮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当前帮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三低一高’特点,3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超过80%,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天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刑三庭庭长汪斌介绍说,一些电诈、洗钱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世不深、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蛊惑、引诱其出售、出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甚至将部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发展成为“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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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两高一部”今天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办理帮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依法认定帮信犯罪、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坚持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

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王鲁介绍,《意见》提出对涉案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依法从宽处罚的总体要求,设立“准确把握对未成年人等群体刑事政策”条款,规定对涉案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应当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并规定对在校学生参照上述规定酌情从宽处罚。

同时,《意见》还规定办案机关应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做好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这些规定为依法处理涉帮信等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案件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支撑。

王鲁强调,对于不予刑事定罪处罚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绝不是“一放了之,不管不顾”,“不刑”不是“不管”,“免刑”并非“免责”,要按照《意见》相关规定,做好行刑衔接工作。此外,还要注重深挖彻查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群体实施犯罪的人员,依照《意见》相关规定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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