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公布相关信息: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依法依规确认见义勇为行为超过3万例、见义勇为人员近4万人,其中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近500人、致伤致残人员近700人。近年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持续改进,坚持集中表彰与及时奖励相结合,通过评选“见义勇为勇士榜”“百姓英雄”等形式,共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2.5万人次。
勇者无畏,善者无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他人安全挺身而出,为家国安宁赴汤蹈火,从来都是中华儿女看重和敬仰的崇高品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全面加强宣传引导、评选表彰、权益保障等工作,见义勇为事业取得长足进步。齐抓共管,各领域共同参与,美德方能成风化俗,善行必定处处可见。新时代新征程,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持续提高公民道德水平,激励更多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汇聚尚正义、明大德的向上力量,共同营造出更加和谐美好的氛围。
筑牢见义勇为的坚实根基。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维护社会正义、传递正能量,是塑造向上向善社会风气的核心驱动力,也是当今社会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从每季度发布“中国好人榜”、选出“见义勇为好人”,到开展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体现的正是立大德于社会、布大信于天下,其核心更在于引导公众牢固树立匡扶正义理念,激发广泛参与热情。人民网一项社会调查显示,超过92%的受访者认为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对弘扬社会正气“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着眼未来,要以榜样的力量感召人、鼓舞人,面向全社会大力宣扬见义勇为人员的英勇事迹,让大家从英雄事迹中汲取精神养料,传递正能量,从而激励更多人见贤思齐,自觉当好“温暖中国”“大爱中国”的参与者、贡献者。
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凡人善举,最为动人。落实好权益保障政策,维护见义勇为者权益、消除其后顾之忧,既是对见义勇为者的回馈,也有助于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制度对见义勇为持鼓励支持态度,民法典设立“好人条款”,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持续落到实处,有力保护了见义勇为者;许多省份也陆续出台了保护见义勇为者的专门地方性法规。一项项有力举措,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清晰的权益保障依据。着眼未来,要持续深化法治保障,加强对于见义勇为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宣传普及,把见义勇为法律援助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护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让法治成为最坚实的后盾,让行善者无惧无忧,让义举更有底气。
健全崇德向善的激励机制。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在筑牢社会根基、强化法治保障的同时,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激发全社会见义勇为内生动力的关键一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纳入第二类项目,也就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以全社会之力共同呵护好救人于危难、助人于紧急的善意,推动形成敢于、乐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崇德向善的种子就一定会在更多人心中生根发芽、拔节抽穗。着眼未来,要健全完善见义勇为激励机制,建立高效便捷的认定机制,确保不同形式的义举能够得以及时确认,强化精神褒扬,优化物质奖励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奖励激励方法路径更加多元化,真正让每一次善行义举都能得到社会的尊重与制度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