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韦某某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其随亲戚在柳州生活。案发当日,韦某某趁朋友覃某某(车辆承租人)不备,偷拿车钥匙,与两名同伴擅自驾驶该车前往桂林游玩。途中为追求刺激,韦某某在城区道路严重超速行驶,直至被交警截停。面对询问,韦某某对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永福交警依法对韦某某合并处以1900元罚款(无证驾驶罚款1500元、超速罚款400元)。鉴于驾驶人是未成年人,民警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依法通知监护人到场,并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无证驾驶与超速行驶,隐患重重。无证驾驶者未接受系统驾驶培训,缺乏基本驾驶技能与交通安全知识,面对突发状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超速行驶时,驾驶员视野变窄,对速度和车距的判断能力下降,车辆制动距离大幅增加,操控稳定性变差,事故风险直线上升。
监护人
家长要管好车钥匙,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监管好未成年孩子,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损失。
学校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告别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违法行为,争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者。
社会各界
重视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现象,对发现的可疑行为要及时查问和制止,必要时可报警。
马路不是“竞技场”
行车安全更不是“儿戏”
对于“无证驾驶、飙车”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零容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