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2025-09-22 kongyu600
核心提示:看每日法律资讯,知天下法律大事,欢迎关注国咨法听【高层法治动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近日,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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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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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4件。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以高质效履职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来源:最高检)

【国咨说】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彰显司法机关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决心。典型案例通过统一裁判尺度,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为地方办案提供参考。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资常伴随庞氏骗局、虚假宣传等复杂手段,检察机关需强化证据审查能力,尤其需穿透复杂资金流向,准确认定犯罪金额。此外,典型案例强调追赃挽损,提示办案中应注重涉案资产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损失。未来,需加强跨部门协作,构建行政监管与刑事打击的有效衔接机制,形成防控金融风险的合力。


【司法部公布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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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公布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32条,重点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方便群众投诉。《办法》畅通投诉渠道,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二是减轻基层负担。《办法》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流程。三是强化指导监督。《办法》扩大投诉范围。将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四类群团组织纳入投诉范围等。(来源:司法部)

【国咨说】

新修订的《办法》通过拓宽投诉渠道、简化处理流程、扩大投诉范围,显著提升了法律援助监督效能。将工会等群团组织纳入投诉主体,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倾斜。但需警惕投诉量激增可能带来的行政资源压力,建议配套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此外,"减轻基层负担"的表述需细化落实路径,例如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投诉信息共享,避免多头重复核查。长远看,应推动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与投诉处理机制联动,从源头提升服务质量。



【国内热点】


【广东:乌龟坠楼砸中幼童致死,饲主判赔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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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赵某夫妇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孩子被高空坠落的乌龟砸中头部,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坠落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赵某夫妇与张某、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夫妇起诉至法院。韶关武江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张某不服,提起上诉。经韶关市中院调解,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128万元。(来源:杭州日报、广州日报)

【国咨说】

本案凸显高空抛物治理困境。法院依《民法典》判决饲养人承担全责,但物业责任认定值得商榷。物业虽投保责任险,但其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标准需结合监控设施、巡查制度等综合判定。调解结案虽实现个案正义,但高额赔偿可能引发"同案不同判"争议。建议完善高空抛物强制监控安装制度,同时建立专项保险基金,分散此类不可预测风险的社会成本。


【北京:快递员虚构购物事实骗取赠品,被判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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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为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在某网络平台购物时,发现拒收购买的主商品后,平台系统未核验赠品是否一并退回,遂将赠品占据。自2022年至2024年,孙某累计获得赠品800余件。平台发现后,遂报警。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经认定,800余件赠品市场价值达38万余元。经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来源:中国青年网、检察日报)

【国咨说】

本案突破传统诈骗罪认定框架。法院将平台赠品视为"财物",实质是对"财产性利益"的扩张解释,契合互联网经济特性。但需注意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限——若平台规则默许"薅羊毛"行为,则可能阻却违法性。本案中800余件赠品的认定依赖平台数据,提示司法机关应加强对电子证据的审查能力。建议电商平台完善风控机制,通过技术手段阻断批量套利行为,减少司法资源消耗。



【国际热点】


【日本:出台首部人工智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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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日本通过首部专门针对人工智能(AI)的法律,旨在促进AI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并防止其滥用。新法规定,日本政府要对侵权行为展开调查,并给涉事企业以建议和指导,企业有义务配合相关调查。对于使用AI制作虚假视频、侵犯著作权等行为,日本政府将进行分析调查,并可公开相关企业的名称。(来源:新华社新媒体)

【国咨说】

日本立法体现"敏捷治理"理念,通过行政指导而非强制处罚平衡创新与风险。但法律仅规制虚假视频等末端行为,未触及算法歧视、数据垄断等深层问题。对比欧盟AI法案,日本模式更侧重事后监管,可能弱化预防功能。中国企业出海需关注属地法规差异,建议在技术研发中嵌入伦理审查模块,主动适应全球AI治理趋势。



【学者观点】


【杨彬权(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可展现为三种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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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是将分散配置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制度,其理论基础是整体性政府理论、相对的司法统合理论和功能适当理论。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具有确保行政裁决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行政裁决权质效、改善行政裁决权的监督和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重要作用等价值。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可展现为三种实践模式:一是设立行政裁决中心,实现行政裁决部门的空间集合,但行政裁决权仍然保留在原行政裁决部门;二是将行政裁决职能并入行政复议机关,成立行政复议裁决委员会行使行政裁决权;三是成立行政裁决局,统一行使行政裁决权,原行政裁决部门不再行使行政裁决权。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后应当通过建立行政裁决官、设立行政裁决委员会等措施确保行政裁决的专业性和职业化。(来源:北方法学202503《论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的理论证成与实践构想》)

【国咨说】

学者提出的三种模式本质是行政裁决专业化路径选择。设立裁决中心模式改革成本低,但易流于形式;复议裁决委员会模式依托现有复议体系,但可能加剧"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质疑;成立独立裁决局最彻底,但对编制体制冲击较大。实践中可探索"试点先行+动态评估"机制,重点培育知识产权、土地权属等领域专业裁决队伍,通过案例指导制度提升裁决权威性。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实习律师张学军

【服务热线】172 777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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