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从每带动一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提高到每带动一人不超过2000元,总额不超过2万元。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按原标准执行。
阶段性调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
一、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2025年12月31日前新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3000元给与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其他劳动者按原标准执行。享受政策时限以双方确定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
咨询地点:古交市人社局二楼就业补贴窗口
联系电话:0351-5218027
助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