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园实行片区分层招生政策,招生对象类型及层级如下:
(1)片区“两一致”对象。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的招生对象,家长通过网上选择对应片区幼儿园登记报名。
此类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9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2025年8月10日-8月31日落户的),可到对应片区幼儿园补充登记报名,若片区内幼儿园无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2)购房未落户对象。在片区内已购房(含保障房商品房和保障性租赁房)且实际入住,虽户口未迁入,可网上选择房产(保障房)所在地片区幼儿园登记报名。遇到学位不足,按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
(3)集体户户籍对象。家长应依据户籍所在镇街及实际居住地,通过网上选择对应片区的幼儿园登记报名。集体户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9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2025年8月10日-8月31日落户的),可到对应片区的幼儿园补充登记报名。若片区内幼儿园无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的幼儿园。
(4)政策性照顾对象。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及台胞等享有政策性照顾入园待遇的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有关文件审核确认并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关幼儿园。此类对象无需网上报名。
(5)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由镇(街)政府部门报送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此类对象无需网上报名。
(6)跨片区对象。公办幼儿园学位如有剩余,可招收部分跨片区适龄幼儿,包括在片区内经商、务工等导致生活基础改变的人员子女等。
此类对象通过网上选择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登记报名。幼儿园需提前制定分层录取细则,若登记人数超出计划数,按分层原则进行录取。